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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大学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
来源:长安大学理学院  时间:2023-04-11 14:2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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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》和《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,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宋学力


(相关资料图)

副组长:马建敏

成员:闫永刚、屈颖、张太雷、邓庆田

秘书:敖文昊

二、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

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(领域)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,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(表一),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。

表一:理学院招生专业及最低复试分数线

三、复试时间和方式

1.报到时间

报到时间:2023年3月23上午9:00-12:00

报到地点: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基础楼3楼理学院306会议室

考生携带材料: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

2.复试时间

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详见表二:

表二:各专业复试时间

具体复试分组安排和考试地点请关注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QQ群(297057203),入群后请修改昵称为:姓名+报考专业+联系方式。

3.复试方式

复试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笔试科目以《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公布的为准,详见附件2《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。

四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

1.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):准考证、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

2.本科毕业(结业)生:准考证、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本科毕业(结业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;

3.高职高专毕业生:准考证、二代居民身份证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4.报到时收取考生相关资料(大学成绩单、科研成果、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);

除政审表、体检表需提交原件外,其它材料交验原件、提交复印件。

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、学历认证报告(境外学历)。

五、关于调剂

我院2023年各专业不接受调剂。

六、其他

复试其它事宜依据《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复试通知》相关规定执行https://yzb.chd.edu.cn/2023/0319/c2769a227768/page.htm。

联系人:敖老师

联系电话:029-82335302

长安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
2023年3月20日

【附件3-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.docx.docx】

【附件2-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.docx.docx】

【附件1 理学院参加复试人员名单.pdf】

【附件4-思想政治审查表.doc】

【附件5-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项目.docx】

原文链接 https://lxy.chd.edu.cn/info/1008/2209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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